山东省专利条例/第二章 专利促进第八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发明创造的激励和保障机制,支持发明创造形成专利;重点扶持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自主研发和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促进专利运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