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专利条例第七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具有重大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优秀专利项目,以及对发明创造和专利运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省人民政府设立山东优秀发明家奖。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