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专利条例/第三章 专利保护第二十九条已修改专利行政部门处理或者调解专利纠纷,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书中具有给付内容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申请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