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发展保护条例第九条已废止鼓励和支持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主体依法兴办教育、医疗卫生、科学文化、环保、旅游等公益事业。地方法规 ·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