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发展保护条例第八条已废止鼓励和支持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主体承包农村山林、水面、非耕地开发、兴办绿色产业。地方法规 ·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