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发展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已废止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从业人员职称评定与本县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同等对待。地方法规 ·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