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印江河保护条例第五条已废止自治县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制定印江河保护总体规划,划定水资源环境保护范围、河道管理范围、城区景观河道管理范围、重点景区和景点,标明界区,设置标志,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