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第三章 旅游开发第二十二条已修改自治州、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年度土地供应中根据旅游业发展需要增加土地供应,支持旅游企业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旅游业。旅游宾馆饭店与一般工业企业实行同等的水、电、气价格。商业性旅游景区可以依托景区经营权和门票收入向金融机构办理质押贷款业务。专门用于旅游业的停车场、演艺场等基础设施的征地享受与城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征地同等的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