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已修改

自治州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按规定程序评审后,报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跨县市行政区域的旅游发展规划,由自治州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编制。

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