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五章 利用与传承第五十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促进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合理利用的具体办法,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助、减免租金、租金补贴等方式,促进合理利用。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