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已修改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