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六章 罚则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委员会、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受委托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鉴定和质量事故调查中,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吊销有关人员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三年内不得重新注册。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