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邮政条例/第四章 快递业务第二十六条有效快递业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有关规定,实行经营许可制度。申请人凭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后,方可经营快递业务。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