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