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废止

在各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的20日前,财政部门应将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的主要内容及相关资料提交本级人大财经委员会。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