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已废止

各级决算草案应当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调整预算所列科目编制。

各级决算草案与年初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差别较大以及本级直属各预算单位和主要项目实际执行数与预算数相差较大的,应当在决算报告中说明原因。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