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三章 水源枢纽工程和输水管线设施保护第二十二条已废止在水库输水洞出口和溢洪道出口至下游1000米范围内,不得进行捕鱼、游泳、划船等水上活动。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