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已废止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4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