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第三章 综合利用管理第二十七条已废止司法或者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处理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的音像制品和书刊等,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应当进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所获收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4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