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第三章 综合利用管理第十五条已废止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由市和县(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4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