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太阳岛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四章 容貌和秩序管理第三十一条已废止风景名胜区内游乐项目的经营者,应当在游乐设施的危险区域、部位设置警示标志,指定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并定期对游乐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对风景名胜区内游乐项目的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8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