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或者基层工会实施劳动法律监督时,可以向用人单位了解情况。必要时,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可以实施现场调查,用人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