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六条有效省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应当公开实验动物管理信息,并向社会公开实验动物生产设施、实验动物实验设施和实验动物产品的监督检查情况。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