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四章 安全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对在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弃物以及动物尸体等,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