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已废止经营、加工、仓储动物产品的企业应当建立购销台账、进货查验制度,核对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验讫印章,并留存购销台账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