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四章 供水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供水企业每季度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城市供水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二)供水管网压力合格率;(三)维修及时率;(四)抄表准确率;(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