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供水企业每季度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城市供水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

(二)供水管网压力合格率;

(三)维修及时率;

(四)抄表准确率;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