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苏仙岭—万华岩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第三章 建设第二十四条有效苏仙岭―万华岩风景名胜区内民居和民用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苏仙岭―万华岩风景名胜区规划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