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苏仙岭—万华岩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第三章 建设第二十二条有效苏仙岭―万华岩风景名胜区和外围保护地带的建设,应当遵循苏仙岭―万华岩风景名胜区规划。建(构)筑物的布局、高度、体量、造型和色彩等应当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地方法规 ·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