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第三章 新建建筑节能第二十二条有效建筑保温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五年,当事人约定期限多于五年的,从其约定。建筑保温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