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第三章 新建建筑节能第十三条有效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应当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监理。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