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平遥古城保护条例/第四章 利用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平遥县人民政府应建立平遥古城保护档案,开展对平遥古城历史、文化及保护、开发、利用的研究。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