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第五章 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第三十三条有效集体合同双方的上级组织可以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9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