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章 防护重点第十二条有效城市人民政府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时,应在城市的布局、建筑密度、主要疏散道路以及广场、绿地的分布和控制等方面符合人民防空要求。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9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