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气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气象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9月29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