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区块登记管理制度。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负责矿产资源勘查的审批登记和勘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