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科协应协同学校及有关单位在青少年中开展适合其特点的科学技术活动,提高青少年科学技术素质,培养科学技术事业的后备人才。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