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软件人才培训、软件测试、软件服务外包等业务的发展,挖掘知名企业品牌带动效应,推动软件产业发展。

地方法规 ·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