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鼓励医疗机构建设体检诊断查询、网络预约挂号、临床检验信息、远程医疗服务等系统,推广远程无线健康监测、远程保健护理等应用,提供面向各类群体的互联网信息服务。

地方法规 ·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