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整合运政管理信息,搭建智慧交通综合管控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交通运输经营者扩大运输业务领域的智能技术应用,提高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效率。

地方法规 ·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