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五章 其他方面容貌管理第三十八条已废止鼓励通过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商户自治等方式,合理设置和管理农贸市场、便民市场和早市、夜市。经批准设置的农贸市场、便民市场和早市、夜市,应当整洁有序。市场责任主体和经营者应当及时清理产生的垃圾,不得污染、损坏路面。地方法规 · 莱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