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九十三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处一百元罚款。违反第四十八条第六项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拖移车辆,依法处罚。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九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九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