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第二十二条已废止《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由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签发。《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由县级以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签发。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