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第二章 草原权属第九条已废止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草原,可以实行承包经营。未确定使用权的国家所有的草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保护管理,并可以直接组织发包,所得收益由同级财政专户管理,全额用于草原保护和建设。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