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农业技术推广条例/第四章 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第二十七条有效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有计划地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组织专业进修,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