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条例/第二章 流转方式第十二条已废止合作是指承包方将其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经营权经评估作价,作为资本加入合作或者合伙企业的流转行为。合作后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3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