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已废止

入股是指承包方将其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折股加入股份制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流转行为。

入股后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