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第三章 农产品包装和经营第二十七条已修改宾馆、饭店及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开办的食堂采购农产品的,应当向农产品经营者索取有效票据,并实行进货台帐登记制度。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