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第五章 示范与推广第四十五条已修改示范社区应当以建设节约型社区为目标,重点开展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废弃物分类回收、倡导环境友好型消费方式等工作。新建社区应当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7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