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第三章 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第三十条已修改废弃物处理实行专业化经营。废弃物处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废弃物处理不得造成新的环境污染。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7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