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畜禽防疫条例第十条有效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畜禽防疫工作需要,可以招聘村防疫员。村防疫员一般应当具备中等专业以上文化程度,经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取得村防疫员证后,方可上岗。村防疫员的劳动报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